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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聯盟
會員大會:決定協會宗旨及願景。

理監事會(理事9人、監事3人):由會員大會選出,任期3年,連選得連任,每年理監事會開會決定協會架構及發展方向。
理事長(1人):由理事會選出,對內綜理督導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擔任會員大會暨理事會主席。
學術副理事長(1人):副理事長由理事長就常務理事中提名,經理事會通過擔任之,協助理 事長推行會務。
產業副理事長(1人):副理事長由理事長就常務理事中提名,經理事會通過擔任之,協助理 事長推行會務。
秘書長(1人):由理事長任命,處理本會事務。
副秘書長(1人):由理事長任命,處理本會事務。
秘書處:負責行政業務。
財務部:負責財會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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